各班: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至2016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学院前期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报送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省内在校申贷学生。
二、贷款额度
本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三、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参照我校新学期报到时间,学生应于7月20日至9月1日进行网上申请。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见附件)。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可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网上申请工作。
今年系统新增了“续贷声明”功能,各学院于6月30日前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申请信息的同时一并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具体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二)贷款申请受理
申请贷款学生在网上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院报到,各学院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将《贷款受理证明》收齐整理后,于9月10日前交送校助学管理中心,由校助学管理中心统一为学生办理电子回执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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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5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