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省就业主管部门关于评选2012届特困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将工作布置如下:
一、请各学院(处)按照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学生分开计算、评选。
二、评选学生必须是山东省籍的特困学生。
三、请各学院(处)填写《2012届特困毕业生信息表》,其中信息表中的“学号”项必须同学籍库中的学号相符。
四、请各学院(处)组织评选学生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该表一式两份,学生填写完毕先由学院(处)签字盖章后交就业指导中心。
五、请于11月6日前,将《2012届特困毕业生信息表》电子版发至licunling@163.com邮箱,将《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按照学号排序后,交到就业指导中心。